各培养单位及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澳门大学的学生互派协议以及对方学校通知,现选派成绩优异的本科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澳门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请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同学了解报名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一、项目信息
1.名额:本科生2名;
2.时间:2025年8月-12月;
3.语言要求:除澳门大学法学院大部分课程以广东话或葡语为教学语言、中文系的语言课程外,所有课程均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对语言成绩不做具体要求,但需具有TOEFL iBT60/ IELTS 5.5相当水平;
4.报名资格:提名时至少完成在山东大学一学期学习任务的本科生,累计GPA 2.8(4)以上的同学优先;
5.详细项目介绍、课程及时间信息请见网站及简章(附件3)。
注:请同学们进行项目报名前,认真了解项目信息,注意项目时间,充分考虑学校学期安排和自身情况。
有关境外经历项目的常见问题解答见链接,请同学们在报名前仔细阅读。
请同学们提前咨询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时办理相关证照。
二、项目费用及资助
1.友好学校免收交换生学费,其他费用(如手续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等)自理;
2.派出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缴纳学费;
3.根据《山东大学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参加以上交换项目且无外方奖学金资助的同学将有机会获得学校资助,资助额度见“管理办法”。每位同学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资助。具体资助事宜可咨询所在校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注:未完成校内报名手续、未在赴境外参加线下项目前办理行前手续及出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学校相关经费资助的资格。
三、校内报名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在外交换学习任务;
4.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且至少在山东大学完成一学期的学习任务;
5.学习成绩优秀,累计GPA2.8(4)以上的同学优先;
6.外语水平应达到申请高校和申请专业的要求。
四、校内报名方式
济南和青岛校区有意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管理系统”,于3月7日前提交在线申请,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3日。申请时,须准确选择自己的辅导员和教务员。提交申请后,请及时登录系统跟进学院审核进度。如学院无法按期审核,系统将自动作废到期未审核的学生申请。
请通过校内选拔的同学于3月16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命名为“山东大学-学生姓名”,发送至邮箱:ohmt@sdu.edu.cn。
1.申请及个人陈述表 (请见附件Personal Statement);
2.学校盖章的英文版成绩单;
3.附照片的学生英文个人简历;
4.声明书 (请见附件Declaration Form);
5.推荐信 (由山大教职员发出,中文或英文均可)。
报名须知及业务咨询见网站。
附件:
1. Personal Statement
2. Declaration Form
3. Incoming Exchange Fact Sheet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本科生院
2025年2月27日